
歌手兼演员娜娜将作为证人在法庭上出庭,涉及她遭受的住宅入室抢劫事件。
义政府地方法院南杨州支院第一刑事部将于4月21日对因抢劫伤害罪被拘留起诉的30多岁男子A先生进行第三次审判。本次审判中,娜娜及其母亲计划作为证人出席,受害方请求证人讯问将以非公开方式进行。
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15日上午,地点位于京畿道九里市阿川洞的娜娜住所。A先生涉嫌持械闯入,威胁娜娜及其母亲并索要财物。当时娜娜和母亲经过搏斗制服了闯入者并报警。过程中双方均受伤,娜娜的母亲因伤势严重一度失去意识。
A先生在法庭上承认入室事实,但否认抢劫目的及持械等主要指控。他声称以为房屋空置,仅打算行窃。此外,他称自己受伤,控告娜娜涉嫌谋杀未遂及特殊伤害罪,但警方认定娜娜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决定不予起诉。随后娜娜以诬告罪起诉了A先生。
娜娜方面表示:"加害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毫无反省,反而对受害者提出反诉,多次翻供,持续发表虚假主张。"
后续审判将于4月21日举行,届时将进行受害方的证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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